天津理工大学海洋能源与智能建设研究院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根据《天津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我院2025年博士生招生实行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方式。为保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在选拔中以考生的思想道德、学术道德、科研潜力、创新能力、已获得的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为主要依据,选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创新型人才。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
二、组织管理
(一)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审定和招生过程的监督等工作,由能源动力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二)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材料审核工作组,由主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代表、研究生工作秘书、科研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等组成,主管副院长任组长,负责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是否符合招生条件和招生组织等工作。
(三)成立专业考核小组,小组由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1人任组长;另设秘书和协调员各1人,负责专业考核过程的记录及录音、录像等工作。
三、申请条件
(一)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
申请者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与能源动力、土木水利、船舶与海洋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相同或相近,或目前所从事的工作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相关,满足我校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要求,并达到我校规定的外语水平。(具体要求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生选拔,按照学校相关工作办法执行。
四、学习年限
以《天津理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学习年限为准。
五、导师范围和名额分配
研究院招生计划数由学校研究生院下达。
六、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点击“博士网报”选择“天津理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
(二)材料提交
1. 纸质材料邮寄截止时间:4月30日(请在截止时间将材料邮寄到我校),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海洋能源与智能建设研究院,杜老师收,022-60210092。
2. 提交的材料清单
(1)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确认后打印);
(2)《天津理工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考导师需签字同意考生报考);
(3)《天津理工大学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个人文字陈述》;
(4)至少2份专家推荐书(正反面打印一页),推荐书必须为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撰写。推荐书撰写完成后,必须由推荐人手写签名,封入信封,并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5)《天津理工大学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
(6)《同意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证明》;
(7)申请人硕士阶段全部课程成绩的正式成绩单(必须包括申请人需要完成的全部课程成绩),并加盖公章;
(8)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9)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学生证复印件,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在国(境)外获得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10)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有);
(三)材料审核
按照学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研究院组织考核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研究生院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专业考核,初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进入专业考核环节。
(四)多元考核
多元考核采用英语成绩合格认定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时间预计5月中旬,具体安排以研究院通知为准。
英语成绩认定合格的申请人方能进入综合考核。
1.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进行英语成绩合格认定:
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75分;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
④在国际期刊发表1篇高水平英文论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⑤参加我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合格。(具体安排以学院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测试、专业综合测试以及能力素养考核三部分。
(1)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
单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的专业背景和从事过的科研工作,通过提问形式考核申请者从事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综合能力。
(2)能力素养考核
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成绩不能录取。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外语听说能力、学术科研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
A、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申请者采用英语对自己做简短的介绍,并对“专业考核小组”面试专家提的问题用英语回答。
B、学术能力考核
申请者准备PPT进行汇报,主要介绍硕士阶段所开展的科研工作、所取得的科研业绩、未来博士工作计划。“专业考核小组”通过提问形式详细了解申请者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环节细节,考察申请者的文献阅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科研创新、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等学术能力。
C、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主要根据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是博士生招生复试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 + 专业综合测试]/2×40% + 能力素养考核×60%
七、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研究院当年招生总计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对满足录取条件的申请者,在考虑杰出人才招生、硕博连读的条件下,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和实际录取情况,从高到低轮次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和品德、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说明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调至学校,录取申请人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2.往届考生自接受待录取通知后,15天内需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寄到天津理工大学海洋能源与智能建设研究院,逾期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关于博士招生工作,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22-60210092
天津理工大学海洋能源与智能建设研究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